校骨干教师及区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年度考核要求 0
发布时间:2011-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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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入者:chent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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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障校骨干教师及区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的可持续发展,按照市、区对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每年考核惯例,每学年学校也将对已评上的校骨干教师及区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将享受教科研津贴(300元)。校骨干教师今年是第二年考核,区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是第一年考核。考核要求如下:
一、教育工作
1. 全面关心爱护学生,无家长来电、来访投诉违反师德行为,如有经调查行为属实,一票否决。
2.班主任工作或配班教师工作认真,善于针对学生的年龄特征和班级实际,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能言传身教。班级常规管理好。有班级管理、学生德育教育论文或学生个案或学生管理教育案例评析2篇或本年度所管理班级获得学校荣誉(星级中队评比、各级各类比赛)2次以上。
二、教学工作
1.从事本专业学科教学,教学工作量饱满。教育思想正确,积极参加学校各级各类教学研究活动,独立理解课程标准,更新教学方法,教学效果显著。行政推门课或区教研室调研课反响较好。
2.每学期所教班级期末考试平均分不得低于年级平均分3分之外。
3.本学年在校范围至少上过两次公开课,得到好评(必须条件)。在区及以上评优课或教育教学基本功竞赛或多媒体教学软件比赛等活动中获三等以上奖励,或在其它教育教学单项竞赛活动中获区、块三等以上奖励,或独立辅导的学生获区三等、校二等以上奖励(必须达到其中一条)。
三、科研工作
1.参与全国、省、市、区、校级及以上教学改革实验或课题研究,本学年有研究的过程性资料(针对课题的论文、个案、案例评析、教学反思2篇)。
2.校骨干教师及区骨干教师本学年在辖市(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或在辖市(区)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论文评比(含教育年会)中获三等奖以上论文1篇(必须达到其中一条)。
学科带头人本学年在辖市(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或在辖市(区)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论文评比(含教育年会)中获二等奖以上论文1篇,发表或获奖的论文应是专业论文(必须条件)。
请涉及到的各位教师按照上述要求整理好材料于1月11日上交校长室核查。逾期做放弃处理。
校长室
元,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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