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宁区优秀教育论文评选办法
发布时间:2008-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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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王妍蓉
天宁区优秀教育论文评选办法
一、评选范围
在我区属中、小学、幼儿园工作的教师以及管理人员近期(二OO七年一月一日以来)撰写的论文,(除已在区级以上发表或获过奖的),均可参加评选。
二、优秀教育论文标准
1、坚持以先进的教育思想为指导;2、要有理论认识,并注意理论的先进性与创新意识。3、要有自己的实践,有自己的思考、研究与创见,也就是说,要有一定的原创性,有与时俱进的时代感。4、论文提出和论述的问题对当前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和参考价值;5、论文题目要简短、凝练、明确;论点要集中、鲜明,论据充实、有据;文字表述规范、简洁、流畅,表达力强;字数以三千至五千字为宜。6、送评的论文一律用A4纸打印(以次分别为标题、作者单位姓名、摘要、正文、参考文献;标题为黑体小二号,其它均为宋体小四号,1.5倍行距,一式两份)。
(论文申报注意事项:鉴于在近两年来我会在论文评选中发现有越来越多的论文抄袭现象,故特别强调:由各校严格把关,杜绝抄袭论文送评;一旦在评审中发现有严重抄袭现象的参评论文,不仅取消论文参评资格,而且还要将抄袭者通报批评,并于两年内不得报评我会。)
三、评选程序
1、各校根据下达的参评数额,自行组织初选,并以学校为单位报送(学校须填写一份参评表格,附在报送的论文前,并加盖公章)
2、由我区聘请专家组成评委会,对参评作品进行初评、复评、终评,评定等次。
四、参评论文数额,参评费及送评要求
1、关于数额:30班以上(含)学校送论文15篇,18班以上(含)学校送论文10篇,18班以下学校送论文6篇。
2、关于参评费用:每篇参评费20元
3、论文送交天宁区教研室陈蓉同志处(截止时间:2008年10月20日)
五、奖励办法
对获奖的优秀教育论文由区教育学会给作者颁发获奖证书。
获奖作品将报送省教育学会,参加省教育学会2008年优秀教育论文评选。
常州市天宁区教育学会
二00八年八月二十四日
2008年天宁区优秀教育论文参评表
学校 班级数 报送论文总篇数
报送学校(盖章)
经办人(签名)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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